山东省安丘市: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诚信建设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11-05 13:03:00 阅读:997近年来,安丘市立足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持续加强公务员队伍诚信建设,全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着力从提升诚信意识、强化日常监督、严格奖惩考核等方面,进一步提高公务员诚信履职能力,塑造公务员“模范守信、带头守信”的良好形象。
加强教育培训,提升诚信意识
坚持“线上线下”双向宣传教育,线上以“安丘市公务员工作”微信群为依托,定期发送公务员诚信建设学习资料、先进典型事迹和反面警示案例。线下为每名公务员发放《安丘市公务员诚信手册》,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座谈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组织全市2300余名公务员深入学习领会诚信建设有关要求。同时,将公务员诚信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注重加强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学习,引导公务员掌握信用知识,牢记职责宗旨,强化诚信修养。截止目前,共举办涉及公务员诚信、法律等相关内容的各类培训班4期、培训300余人。
建立诚信档案,强化日常监管
坚持以刚性约束强化公务员诚信管理,全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做好信息归集,逐人建档立项,重点记录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违纪违规情况,信用情况,参加诚信、守法、道德教育培训情况,参加志愿服务、慈善捐赠、无偿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情况以及受到表彰奖励情况。建立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市纪委监委、市人民法院和市发改局等部门单位,充分结合各自职能,认真审查公务员日常履职过程中,因违纪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以及列入个人失信黑名单、潍坊市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等信息,及时反馈通报并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公务员诚信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更新一次。
完善机制保障,严格奖惩考核
建立公务员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公务员认为行政机关涉及自身的信用信息不准确的,按照“谁认定,谁修复”的原则,开展公务员信用信息纠错、修复及异议处理、行政复议等工作,确保结果真实、准确。严格落实公务员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将公务员守信情况作为公务员平时考核、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诚信事迹突出并受到表彰奖励的公务员予以守信激励,优先考虑推荐先进、提拔晋升,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褒奖;强化对失信公务员的信用监管、约束和惩戒,对存在失信情形的,根据失信行为轻重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并责令限期整改,当年不得评优评先、晋升职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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