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记者获悉,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法院、市应急管理局五家单位联合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以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
年初以来,我市着力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我市出台了《佳木斯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意见》《佳木斯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暂行办法》,规范了21个部门108项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标准和程序,各部门陆续出台“红黑名单”认定办法27个、联合惩戒备忘录32个,健全了联合奖惩机制。
下发《佳木斯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指导意见》,根据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创建地区和部门,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示范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推进示范创建工作。
下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期间启动社会信用监管机制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切实加强信用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建立相关部门联防联控联惩的工作机制,对71家企业和2人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发布守信激励案例3例、失信惩戒典型案例16例,引导市场主体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可靠保障。
下发《关于“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规程》,实现信用修复流程透明化、便利化及高效化,做到信用主体“应知尽知、想知尽知”。目前,我市已有19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消除了不良信用记录。
多渠道开展联合奖惩专项宣传,通过市政府网站和信用佳木斯网站,面向全社会公开我市出台的制度文件、联合奖惩备忘录、“红黑名单”认定办法、守信激励案例和失信惩戒案例,实行“共享即惩戒”,引导市场主体增强守信自律意识,营造诚信守约人文环境。